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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的覆盖范围、行业以及先后顺序是碳市场建设的核心要素,而市场主体交易的活跃度是能否发挥减排效果和作用的关键,对最终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告诉证券时报记者。
今年两会,曹仁贤继续聚焦新能源赛道,围绕碳市场、燃料电池并网发电、水面光伏、民营企业参与大型新能源项目开发等方面带来四项建议。
“目前,我国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也存在市场活跃度低、覆盖行业范围较为单一、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存量不足、民间市场主体缺乏参与途径等问题。”曹仁贤建议,尽早将水泥、钢铁和电解铝等高能耗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丰富碳市场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在现货交易基础上,借鉴国际碳市场经验,进一步增加如碳远期、碳期权、碳期货等碳金融产品种类,并引入远期交易、展期交易、掉期交易等更多交易方式,同时设置碳配额有偿分配比例,拍卖收入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节能减排项目。
在参与主体方面,曹仁贤建议开放非控排企业、机构及个人进入碳市场,降低入市门槛,同时尽快重启CCER市场,加快落实自愿减排市场建设,并由政府牵头制定全国及地方碳普惠体系相关管理办法,加快民间碳普惠体系建设。
作为清洁能源领域专家,曹仁贤对于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电能与氢能可共同作为绿色能源的终端形态,电氢、氢电耦合是未来能源创新发展的一种路径。”他表示,目前我国燃料电池产业仍处于早期示范阶段,缺少商业化应用,且现有的新能源并网发电政策也不适用于燃料电池发电。对此,曹仁贤建议尽快制定燃料电池并网发电管理制度,提前出台相应政策,激发产业潜能。在此基础上,建议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氢燃料电池的发电成本,尽快确定燃料电池并网电价形成机制,并完善关于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的扶持政策。
在清洁能源的“主力军”光伏领域,曹仁贤认为目前国家风光大基地项目开发对投资主体的规模体量等方面要求较为苛刻,民营企业几乎无法实质性参与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发。对此,他建议重点基于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创新业务模式等创新技术,设置风光基地项目竞争配置要求,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风光大基地项目开发或与国有发电企业合作开发,同时制定公平的市场竞争规则,推进煤电企业和新能源企业不同主体间的专业化合约性联营,高质高效推动项目落地。
除地面光伏电站外,水面光伏具备占地少、发电量高、宜与渔业相结合等优点,是地面、屋面应用的重要补充。“按照相关规定,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给我国水面光伏发展带来较大影响。”对此,曹仁贤建议合理利用我国中东部地区丰富的水域资源,适度支持水面光伏发展,在政策上不“一刀切”,针对目前已建成的水面光伏项目,若已完成防洪批复、环评批复等合规手续,允许项目保留;针对未来新增建设的水面光伏项目,严格评估,充分论证,符合规定的应充分鼓励发展,并尽快界定合规项目认定要求。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