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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2023年9月1日起,预购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或商品房预售款专用POS机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2023年9月1日起,开发商在申请办理预售款支取时,提交的收款凭证须明确载明对应的商品房项目名称及工程名称。业内人士分析,《政策》明确了监管账户里的资金在支出时要有非常明确的名目,意味着监管账户里面的资金更加安全,消费者购房后交楼也更加有保障。
中山资深楼市观察者谢仲娟表示,《通知》中提到,预购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或商品房预售款专用POS机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也就是明确了所有购房者的购房款进入到监管账户;开发商在申请办理预售款支取时,提交的收款凭证须明确载明对应的商品房项目名称及工程名称,也就是开发商在支出时要有非常明确的名目。对于商品房预售款“流进”“流出”监管账户做出明文规定,意味着监管账户里面的资金更加安全。
此外,房地产行业人士表示,虽然《通知》从9月1日执行,事实中山按《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数年之久。比如购房者交了5万块钱定金,中间会有一个考虑的过程,没有签订认购协议,这笔钱会在开发商的一般账户中。在确定购房意向后,就进入到正式购房流程,进入到一般账户里的定金,开发商的一般操作是转回购房者的银行卡里,然后再把购房款刷进监管账户。“近年来市面上普遍都是这么操作的,很多开发商已经适应了相应的政策。《通知》的发布,大家都得按照这一政策来执行,没有例外。”
该人士还分析道,以前出现过个别房地产项目在没有取得预售证就开始销售的情况,预售款直接进入到开发商的一般账户,网签时再从一般账户转到监管账户,其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出现资金问题,极有可能挪用这笔资金,对后续的交楼都会产生影响。“《通知》无论是对于购房者来说,还是保交楼政策,都是意义重大的,相关政策的落实,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商品房预售款的流向以及监管账户资金的安全,也进一步加大了交楼的保障力度。”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