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消息,南昌市起草《关于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民用水电气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此举是为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民用水、电、气价格进一步落到实处。
关于用水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问题。意见稿显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可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以及相关申请材料,按照“一户一表”原则,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委托供水企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用水管网和水表进行改造,改造后用水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对于不申请“一户一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可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向供水企业申请以项目或楼层为单位进行用水管网和水表改造,并由供水企业为整个项目或分楼层安装总水表,改造后总水表供水用水价格按照居民合表标准执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文件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和用户不得擅自更改用水类别,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将根据用水政策进行处罚。
关于用电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问题。文件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可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企业法人有效身份证明、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用电地址物权证明,向供电公司申请“一户一表”,由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营企业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经验收合格后,将资产移交供电公司实行“一户一表”管理,改造后用电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不申请“一户一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可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以及相关办电申请资料,向供电公司申请以项目或楼层单独立户。由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受电工程改造,受电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由供电公司负责装表接电,用电价格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同时,南昌市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和用户不得擅自更改用电类别,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将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关于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问题。在符合安全和消防规范等政策的情况下,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可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以及相关申请材料,按照“一户一表”原则,向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申请,委托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用气管网和燃气表进行改造,安装“一户一表”智能燃气表,改造后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在符合安全和消防规范等政策的情况下,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也可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以项目或楼层为单位建设项目或楼层“公共厨房”,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提供的整个项目或楼层“公共厨房”用气设施配置情况(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厨房的燃气需求仅指满足本项目或本楼层承租人生活饮食需要),按照燃气设计与施工规范等管理要求,安装相应规格和数量的智能燃气表,改造后的“公共厨房”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同时,为防止“公共厨房”用气量较多导致民用阶梯气价仍然较高的问题,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每户的阶梯用气量乘以总燃气表对应的房源套数的50%对民用阶梯用气量进行整体上调。
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为“公共厨房”用气安装管理责任主体,严禁将安装有燃气设施的场所改为卧室、浴室或者其他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场所等,应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燃气安全应急处置方案等。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