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这也是继去年11月原银保监会新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后,又一修订调整的涉及财务公司行业的监管条例。
北京某财务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在《评级办法》发布的第二天,我们就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
【资料图】
事实上,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进行评级最早开始于2015年,最初由中国财务公司协会集中组织评级工作。2019年,在原银保监会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银保监办发〔2019〕8号)后,统一由原银保监会承担财务公司的相关监管评级工作。
财务公司行业作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了国内中石油、航天科工、中车等上百家大中型企业集团。据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数据,目前,全行业共存续248家财务公司,分布在石油化工、农林牧渔、机械制造、电子电器、交通运输、投资控股、煤炭电力等重要的民生相关产业。
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部门有意全方位加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运营管理考评力度,此次新修订的《评级办法》与《管理办法》导向一致,二者将进一步推动财务公司行业专注服务集团内部,立足主责主业、强化合规经营、防范风险传导,改进金融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有何不同之处?这是收到《评级办法》的财务公司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相比‘旧办法’,‘新办法’有很大区别。”多名财务公司业内人士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评级办法》条文发现,从内容上看,评级要素在定性和定量指标的选取上有较大调整,表述也更为细化。
原《评级办法》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与集团支持、一票否决事项等五方面内容;《评级办法》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功能定位、资本管理、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管理、集团经营与支持六个部分,对于各部分的分值权重也进行了重新规定。
此外,监管评级结果分数线划分也有所优化,由4个级别7个档次细化为6个级别9个档次。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财务公司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将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这在原《评级办法》中是没有的。
“这与监管要求和行业发展现状有一定关系。”某业内人士坦言,近年来,个别财务公司偏离主责主业,经营独立性严重不足,异化发展为企业集团对外融资工具,最终将集团经营风险传导至财务公司,对行业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
可以看到,2020年以来,多家财务公司宣布解散、重组、破产。忠旺财务目前已依法破产,渤海钢铁财务、天津物产财务、中冶财务、日照港财务、本钢财务、振华财务、一拖财务等近10家财务公司宣告解散。
按照监管要求“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近年来,已合并的企业集团但尚未合并重组旗下财务公司的,正加速推进相关工作,只保留一家。
“监管部门坚持牌照总量控制,收回一家、新发一家。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企业集团审视筹建新设、持续运营财务公司的必要性,对行业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某央企电力集团财务公司人士如是说。
除评级要素外,评级结果对财务公司业务发展将产生哪些直接影响也是备受行业关注的。
《评级办法》继续将评级结果与业务准入挂钩,由于《管理办法》已收窄了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以往财务公司可开展的债券发行、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委托投资、保险代理、延伸产业链金融、股权投资业务等均被取消,叠加此次评级结果的应用,将进一步对财务公司经营带来深远影响。
谈及未来发展,业内专家表示,财务公司需要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回归行业本源,优化服务、深化转型、严控风险、挖潜增效;调整业务结构,将发展重心放在改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与发展信息科技上,有效发挥精准高效支持实体经济的服务功能。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