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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芜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近日,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最高可贷款额度做出调整。
通知提出,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此外,通知明确,该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两年。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