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期,某券商研究所所长助理、新科技首席辞职一事在市场上闹得沸沸扬扬。个中原因,主要在于该所长助理(下称“被举报人”)被举报存在推接盘票、无基本面研究吹票、让实习生代写研报等多种问题。毫无疑问,尽管事涉个人,但对于相关券商以及整个券商分析师的声誉都会产生负面影响。个人以为,强化券商分析师声誉风险管理已时不我待。
对于券商分析师以及发布的研报,监管部门分别出台了《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以规范券商研究机构以及券商分析师的行为。
此次举报提及的无基本面研究吹票、让实习生代写研报等问题,现实案例中也是客观存在的。比如有的券商分析师撰写的研报,主要通过“闭门造车”而来。没有参加路演,也没有实地调研,其数据或资料主要来源于网络。如此研报,其价值无疑是打折的。
根据规定,证券分析师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基于认真审慎的工作态度、专业严谨的研究方法与分析逻辑得出研究结论。证券研究报告的分析与结论应当保持逻辑一致性。对于经营机构而言,其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建立健全研究对象覆盖、信息收集、调研、证券研究报告制作、质量控制、合规审查、证券研究报告发布以及相关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流程管理和内部控制。因此,上述提及的无基本面研究撰写研报、让实习生代写研报等行为,都涉嫌违规。
表面上看,券商分析师个人发布研报,或券商研报机构发布的研报,只是会涉及到个人或单个的机构,但实际上,这与行业密切相关。
比如去年中证协的一纸通报就曾指出,近些年来,一些不具有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通过创建“研究社区”“学术交流平台”等形式,组织召开证券投资分析研讨会、交流会,邀请公募基金、保险机构、私募基金等机构投研人员和证券公司分析师参加,并通过出售研究报告,提供投资分析意见,谋取不当利益。相关没有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把相关公募等机构的研究人员或券商分析师作为抓手,为自己谋私利,但损害的却是公募等相关机构及券商分析师的声誉、利益与诚信等。
个人以为,强化券商分析师及研究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一方面,其需要做到洁身自好。既要自律,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另一方面,对于害群之马,也应严厉打击。在对于券商分析师执业监管,以及券商研报发布方面,违规成本低的短板仍然没有根除,这也是个中常常出现问题的原因所在。消弥这一短板,有利于净化行业风气,更有利于强化券商分析师与研究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