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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哈尔滨市卫健委就《哈尔滨市育儿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每月发放1000元育儿补贴,发放至该子女满3周岁止。总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
同时有二孩、三孩未满3周岁的,分别按二孩、三孩标准发放育儿补贴。依法生育双胞胎、多胞胎的,按孩次顺序发放二孩、三孩育儿补贴。
夫妻双方均为哈尔滨市户籍的,发放全部;夫妻仅有一方为哈尔滨市户籍,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的,发放全部;夫妻双方一方为哈尔滨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地户籍的,为在籍一方发放50%;丧偶或夫妻双亡的,发放全部。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把育儿补贴发放至申请补贴子女的银行账户,每月发放一次。发放育儿补贴所需资金,市、区承担部分由市与区按照4∶6比例分担;9个县(市)自行承担。市级资金采取年初预拨、下一年度据实清算的方式进行拨付,市级资金尚未下达及年度预算资金不足时,由同级财政部门先行垫付解决。此项支出纳入各级财政“三保”保障范围,按现行“三保”支出责任制予以兜底保障。
资料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中新经纬、澎湃新闻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