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月饼被曝吃出塑料”“蜜雪冰城茶包被曝喝出多条虫子”“女子投诉曼玲粥铺豆浆内爬满蟑螂”……近日,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频上热搜,饮食由于关乎着身体健康,因此该类话题只要抛头露面,就会让人坐卧难安。与此同时,为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9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多地正进一步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食安险”),提高投保覆盖面,构筑“舌尖上安全”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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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险如何实现风险分担作用?缘何能成为化解社会矛盾和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针对定价等难题,下一步,保险公司可以从哪些方面着力突破?
食品安全引担忧,食安险推广“进行时”
“以后不敢点外卖了”“以后不会再喝这家的饮品了”“隔着屏幕都觉得恶心”……生活中食品安全的事件让消费者忧心忡忡。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舌尖上的安全”问题。
消费者如果食用了变质、带有异物的食品,轻则呕吐、腹泻,重则需要接受医院治疗。此外,食品安全涉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众多环节,风险因素复杂,食品生产企业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也需要补救。
面临多重需求,冠以“食品安全”之名的食安险可担起“重任”。投保食安险,不仅保护食品企业自身,更是让消费者吃下一颗定心丸。9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为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赤壁市、佛山市等多地大力推进食安险,筑牢风险防火墙。2021年12月1日起,上海市出台的《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试行)》实行,要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需要,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政府出于就业、税收等因素的考虑,既希望受害者得到充分的赔偿,也希望侵权者可以持续经营,因此一些地方大力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对此表示。
食安险如何为“舌尖安全”添防线?什么情况不予赔付?
食安险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业务过程中,非因其故意违法行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受害人或其他赔偿权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在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一些商家选择为用户提供免费的食安险,比如美团平台的“放心吃”食安险,保障范围包括食品腐烂变质、食品未熟等。8月,美团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在第十三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表示,据统计,“放心吃”自上线以来已累计覆盖商户300多万,累计保障订单近200亿单。
有了食安险,不仅让消费者用餐“底气”更足,企业也可以靠该保险有效转移风险。“投保1000元,赔付4.3万元!浙江省首例‘无忧’食安险赔付完成。”据了解,7月28日,玉环双敏水产品经营部采购的一批进口冷链食品在物防闭环管控中被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国寿财险“食惠无忧”食安险赔付了玉环双敏水产品经营部王某4.3万元。
不过,投保食安险并非可以“高枕无忧”,诸如被保险人“无证经营”、超出证照上的经营范围、存在违法事项、使用明令禁用的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超过规定的保质期限等情况,食安险并不会“买单”。
“食安险有利于消费者权利的保障,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在杨泽云看来,因为其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性质,食安险及责任保险制度促进了民事责任承担的社会化,保障了受害人最大可能地获得损害赔偿。
市场拓展需聚焦创新、重宣传
从食安险近年来的发展来看,部分企业投保意愿不足,食安险的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开发。
食安险自身也存在局限,食安险主要是保障因食品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维护消费者利益,而不是最直接地给食品企业带来收益。杨泽云对此表示,食安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由于其最终目的是维护消费者利益,致使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动力不足。
对于当前食安险从产品设计到推广面临的主要难题,杨泽云还表示,保险公司缺乏食品安全侵权赔偿责任历史数据,难以准确定价。小事件,赔偿较小尚可。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尤其是经过舆论发酵,保险公司赔偿面临较大经营风险。虽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限制责任限额的方式来管理风险,但对投保人来说,则面临着投保后也难以有效转移风险的难题,转而干脆不投保。
不仅定价方面有难题待解,食安险索赔制度不完善也正在消磨消费者对食安险的“期待值”。不少消费者吐槽,由于举证难,在遭受了食品安全损害后无法提出索赔,而等到证据确凿后,可能已经过了上溯期。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食安险的险种设计并不丰富。
那么,食安险如何进一步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在杨泽云看来,首先,保险公司应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敏感性与特殊性,食安险的经营风险要高于其他的商业保险。可以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加大对保险公司的扶持,同时对参与投保的食品企业也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其次,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行的法制基础。现有的食品安全法仅仅是鼓励企业投保食安险。
“企业基于侥幸心理和最大利益,几乎没有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动力。”基于此,杨泽云认为,可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经验,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推行食安险。
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安险正“借机”迎来新的发展空间。当前,多地银保监局多举措推动食品安全责任险健康发展。比如四川银保监局提出,引导保险机构不断优化食安险条款费率。鼓励保险机构加大食安险创新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和保险案例宣传,增强企业和消费者风险意识、投保意识、维权意识以及索赔意识。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