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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辰
中秋消费市场,月饼和螃蟹的地位举足轻重。本月,多部门明确遏制“天价”月饼,规范月饼券管理。螃蟹躲在价更高、水更深的地带,尤其是“纸螃蟹”的套路,消费者直呼“比阳澄湖还深”。那么,规范蟹券的路还远吗?
近日有媒体发现,蟹券“标价”与实际售价并无直接联系,如某品牌2688型的蟹券实际售价为743元,另一品牌12888型的实际售价只要338元,88888型实际售价为988元。另外,蟹券券面金额可以由定制者自行决定,“想标多少都行”。
蟹券、月饼券是典型的礼品券,大部分消费者的购买目的是送礼,买的人不吃、吃的人不买。“2688”“12888”是型号还是价格?商家对外解释为型号,买的人自然知道是虚标价格。标高售低,迎合了送礼者对高档、实惠的需求,看似是商家和消费者的合谋。但消费者和使用者分离,送礼者不知道质量、收礼者不好意思问价格,给商家变相涨价、商品质量还难以保证留下了空间。与其说是合谋,不如说商家两头吃。
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布的蟹卡等时令商品经营违法典型案例中,某水产店在网上销售的五种“蟹卡”团购套餐,分别标注了A套餐388788(5折),B套餐5881088(5.5折),C套餐7881588(5折),D套餐10882288(4.8折),E套餐15882888(5.5折),因从未以标注的划线价格进行销售,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万元。江苏消保委去年发布的《大闸蟹电商销售服务规范》明确要求,无论商家如何标注型号,都必须载明大闸蟹的真实价格。相关案例、规范对所谓“型号”的态度很明确,传递出从源头规范螃蟹营销行为的信号。
礼券经济属于预付消费的一种形式,相较于货币与商品直接交换的传统消费模式,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环节更多,不确定因素和可操作空间更大。类似蟹券、月饼券出现的虚标价格、质量难保证等问题,可能还会在其他具有礼品属性的商品上出现。
月饼系列新规要求,经营者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蟹券本质也是商品化的预付卡,需要遵守《办法》对单用途卡发行主体、发卡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各式各样的商品礼券多通过电商平台流传,落实好《办法》是一方面,电商平台可以在完善交易规则、重点监督时令商品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