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维辰
在上半年不少客户选择提前偿还房贷的背景下,交通银行将对提前还款收取1%补偿金引发关注。
8月1日,交行官网发布公告,调整个人按揭类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厂房贷款)和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的收费标准,将以贷款合同约定为准,收取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作为补偿金,各地分行具有补偿金优惠减免权限,2022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也就是说,如果贷款客户提前还款100万元,将额外支付交行1万元补偿金。对比调整前的收费标准,补偿金豁免情况更少,如删除了“每年可免收补偿金进行部分提前还款一次”条款,引起购房者不满,银行“躺着赚钱”的质疑声越来越大。2日下午,交行删除公告。
新规抬高了提前还款的成本,房贷客户也担心其他银行纷纷效仿,但交行招致批评最主要的原因,概括起来是“吃相难看”。从“欠钱的是大爷”说起,在多数人的认知中,欠钱不还、拖拖拉拉迟还才应该被谴责,提前还款至少是中性的。银行资金提前回笼,也好早做打算,再收补偿金,就显得贪心。
提前还款补偿金,补偿的是银行的利息损失,对客户而言,则是不按期还款的违约金。银行收补偿金合不合理,首先取决于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包括能不能提前还款、收不收费、按提前还款本金比例还是几个月利息收费,等等。贷款合同一般由银行提供,一般情况下客户无法修改,这时候需要考虑条款有效性。也要看到,不收补偿金的银行仍是主流,即便是收补偿金的银行,分行也有优惠减免权限,客户一开始想为免费提前还款留条后路,不是没有选择和商量的余地。此次的争议说明,部分客户不认同提前还款被“惩罚”,将其作为借款人权利看待,对提前还款补偿金的接受度仍然不高。
客观来看,补偿金策略只是客户、贷款银行、其他银行之间的博弈。
客户选择提前还款,是精打细算后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举动。他们普遍认为“还了就是赚了”,提前还款成了一种新的理财方式。这是多地下调房贷利率、还款压力大、缺乏投资标的等多因素作用的结果。北京等地出现“提前还贷潮”,有银行提前还款还要排队。补偿金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客户抉择,其实也要看新理财方式的损失和收益情况。
人民银行7月3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二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0.78万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为近10年最低。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增速比上年末低1.6个百分点。收取补偿金是贷款银行规避风险的措施,当下更是锁定个人房贷优质资产的手段。有的银行贷款额度紧缺时,还曾采取过停止收取补偿金的方式吸引老客户提前还款、腾出额度。不同背景下的不同策略,也是一种权衡计算。最终,开拓客户还是客户流失,会给银行提供调整思路。
既然是博弈,各自在规则范围内防范风险、发挥本事就好。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