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又有金融租赁公司因租赁物违规被罚,华夏金租直租项目、回租项目均出现租赁物违规,被云南银保监局罚款80万元。同时,两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并被罚款。
上周末,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银保监罚决字〔2022〕62号)显示,因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现:一、直租项目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二、回租项目接受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云南银保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给予罚款80元。就上述具体违规情况,记者采访到对方,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华夏金租相应回复。
记者注意到,云南银保监局下发上述处罚同时,对华夏金租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时任华夏金租业务二部总经理李吾一,以及时任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二部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张盛,分别给予警告处罚,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云南银保监据在作出对华夏金租出发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有关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规定;对于有类似情况的金融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网财经表示,在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难免出现因某些客观原因,出现租赁物所有权取得不及时,或租赁所有权登记存在差异情况,但由于《金融租赁管理办法》对租赁物及其权属有明确规定,这也便造成有关租赁公司被罚。
而从行业被罚情况来看,今年以来至少有三家公司因租赁物违规被罚,被罚原因包括:租赁无准入不符合监管规定、租赁物所有权存在瑕疵等,被罚金额合计达259万元,占今年被罚总金额近42%。近几年,则有超过十家公司被罚,累计被罚金额965万元;由此可见类似处罚在金融租赁行业并不罕见。就此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网财经表示,上述罚款金额对资产过亿元的租赁公司影响有限。
数据显示,2021年,华夏金租录得总资产1294.05亿元,租赁资产1253.97亿元,均实现不同程度上涨。在上述资产规模上涨基础上,其实现46.34亿元,同比增长3.09%;实现净利20.05亿元,同比增长25.16%。同时,上述业内人士还表示,相关处罚对于被处罚企业来说,可以促使其优化制度与流程、强化工作细节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升级租赁物管理体系,对于租赁公司长远发展有利。
公开资料显示,华夏金租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公司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2%)和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80亿元;主要开展直接租赁、售后租赁、经营租赁、厂商租赁、联合租赁、杠杆租赁、转租赁等业务。近些年,华夏金租在秉承“价值、责任、专业、创新”企业文化理念基础上,逐渐建立了较为完善且独具特色的金融租赁产品和服务体系,市场份额稳中有升。未来,华夏金租将如何发展,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记者 燕山 鹿凯)